开店需要办理的手续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步骤:
选择经营场地
需要有房产证或经租赁所登记的租赁合同书。
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
租用他人场所的,应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
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
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办理营业执照
到所在地工商所办理营业登记。
办理营业执照时,需携带场所证明(如租赁合同或房产证)、身份证。
办理消防批复 (非必经程序,但建议办理):
根据具体行业和场所的要求,可能需要办理消防批复。
领取营业执照后办理以下手续
公章审批、刻章。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办理地税登记。
办理国税登记。
办理社保手续,包括单位缴和个人缴。
其他可能需要的手续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向工商局申请登记。
工商局审查申请材料。
核准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办理并取得前置审批事项批文。
预约,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办理后置审批事项批文。
税务报到。
开立银行账户。
办理税务、社保三方扣款协议。
建议:
在开店前,详细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要求,确保所有手续都能顺利完成。
如果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务必提前办理相应的许可证件。
保持与工商、税务、消防等部门的沟通,及时获取最新的政策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