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兼职创业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落实鼓励残疾人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以及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等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和创业经营场所安排等扶持政策。
提供小额担保贷款
农民工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不超过10万元的小额贴息担保贷款。
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对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一次性创业补贴和经营场所租金补贴
农民工自主创业并带动就业,连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35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经营场所符合规划、安全和环保要求的,每月按300元标准给予经营场所租金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社会保险费补贴
农民工创办的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2/3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以及企业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其实际缴费的2/3给予补贴,补贴年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这些政策旨在通过提供资金、培训、场地租金和社会保险等多方面的支持,降低创业门槛,提高创业成功率,促进就业和经济发展。建议符合条件的创业者积极了解并利用这些政策,以更好地实现创业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