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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来任丘创业政策是什么

新疆来任丘创业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就业援助金和自主创业补贴

针对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提供就业援助金和自主创业补贴。

就业援助金最高可获得5000元,用于开办微创业项目。

自主创业补贴一次性给予2000元,适用于在校及离校5年以内的未就业学生及贫困劳动力。

初次创业满一年的新疆籍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可获得一次性4000元的奖励,并每吸纳一名本市户籍或新疆籍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还能获得相应奖励。

创业场地房屋租金补贴

针对初次创业满一年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每年最高1万元/户,最长不超过3年的房屋租金补贴。

税收优惠

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创办个体工商户或小型微利企业,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

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享受培训补贴

对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

对大学生在毕业学年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免费创业服务

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这些政策旨在支持大学生和各类创业者通过创业实现就业和经济发展,减轻创业初期的经济压力,并提供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建议有意向的创业者及时关注政策动态,并按要求申请相关补贴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