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诉讼的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交起诉书及相关证据
原告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起诉书应包含原告诉讼主张、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原告还需提交证明其主体资格和诉讼主张的证据材料。
立案受理
立案庭在收到起诉书和相关证据材料后,将在七天内审查是否符合立案条件。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原告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应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庭前准备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文件。
被告在收到上述文件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辩状。
法院在依法传唤双方当事人的同时,应做好开庭的各种准备,如通知必须共同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调查必要的证据,向当事人告知合议庭的成员,主持庭前交换证据等。
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时,首先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由法官查明当事人到庭情况并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开庭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或判决等阶段。法庭调查主要是在法官的主导下,查明案件的事实,当事人在此阶段应当充分的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结束后,在法官主持下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一般由法官当庭作出判决。
判决与执行
法院在审理结束后,将根据案件情况作出判决。如果案件复杂不适宜当庭宣判的,则定期宣告判决。
判决生效后,被告应按照判决内容履行义务,原告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建议在打架诉讼过程中,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确保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