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划拨招标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人(通常是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准备招标文件,包括招标书、投标书、土地使用和规划条件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等,并在土地有形市场或指定的场所、媒介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应包括出让人的名称和地址、出让宗地的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使用年期、用途、规划指标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索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地点、确定中标人的标准和方法、投标保证金等内容。
购买招标文件
有意向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了解土地概况,以便做出初步决策。
现场踏勘、答疑和标前会议
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了解宗地实际情况。
招标人组织答疑和标前会议,解答投标人的疑问,明确投标要求。
成立评标委员会
招标人成立评标委员会,负责评审投标文件,推荐中标候选人。
交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并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按周边土地市场价的一定比例收取。
投标、开标、唱标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招标人组织开标,公开唱标,确保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评标会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确定中标人
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应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签订协议
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布出让结果
招标人公布出让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以上步骤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土地招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各步骤的具体操作细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确保所有参与方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