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挂职程序范文如下:
到中直机关、省直机关和沿海发达地区挂职
上级部门来文(函);
科室提出挂职干部初步人选;
呈报部领导审定;
征求干部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党组(党委)意见;
部领导审定;
通知挂职干部到岗。
接收上级部门下派干部挂职
上级部门来文(函);
部领导批阅;
部长办公会研究;
县委常委会研究;
印发挂职干部任职文件;
挂职期满,通知做好总结鉴定工作;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免职手续。
县市区干部到市直机关挂职
文件通知县市区、市直单位申报挂职干部需求计划;
下发文件通知县市区选派挂职干部;
县市区委推荐人选;
科室提出挂职干部安排意见;
部领导审阅;
部长办公会研究;
下发挂职文件,通知挂职干部到位;
挂职期满,通知做好总结鉴定工作;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免职手续。
市直机关年轻干部下派锻炼
文件通知县市区、市直单位申报挂职干部需求计划;
下发文件通知县市区选派挂职干部;
县市区委推荐人选;
科室提出挂职干部安排意见;
部领导审阅;
部长办公会研究;
下发挂职文件,通知挂职干部到位;
挂职期满,通知做好总结鉴定工作;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免职手续。
建议:
在撰写政府挂职程序时,应确保每个步骤都详细明确,以便于操作和执行。
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程序,确保挂职工作顺利进行。
挂职程序应定期更新,以适应组织和干部需求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