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宅基地新程序的申请书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申请人信息
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址等基本信息。
申请事项
明确提出申请农村宅基地以新建住房。
事实和理由
详细说明申请宅基地的原因,如现有住房的破旧情况、家庭人口增加导致的住房紧张、现有住房无法满足生活需求等。
具体需求
说明申请的宅基地面积、位置等具体要求。
经济能力
说明自己有足够的经济能力进行新房建设。
结尾
表达对批准申请的期望,并表示感谢。
此外,根据最新的政策和程序,申请者还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书面申请
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
村民小组会议讨论通过并公示
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应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村民小组将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交村级组织审查。
村级组织开展材料审核
村级组织重点审核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等。审查通过的,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
乡镇政府组织各相关部门审查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审查申请人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合理布局要求和面积标准,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是否经过村组审核公示等。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审查用地建房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要求,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在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核发《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根据各部门联审结果,由乡镇政府对农民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批,并核发《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县级政府备案
乡镇要建立宅基地用地建房审批管理台账,有关资料归档留存,并及时将审批情况报县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备案。
宅基地申请审查到场
收到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后,乡镇政府要及时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等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和地类等。
建议申请者按照上述步骤和要点撰写申请书,并确保所有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完成宅基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