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法院执行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执行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申请人需要向一审人民法院或同级的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并附上生效的法律文书副本、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法院受理与审查
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主要查看手续是否完备、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是否合法正确、是否超过履行期限等。
经审查符合执行条件的,法院会予以立案。
财产查控
立案后,法院会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全面查控,包括银行存款、网络银行账户、证券、股权、不动产、机动车辆、保险理财等。
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银行存款,法院可直接划拨到法院账户,支付给申请执行人,从而执行结案。若被执行人没有足额银行存款,法官会分析网络查控查找到的其他财产情况及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制订执行方案,并制作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相关单位协助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进而启动财产处置措施。
财产处置
对于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法院会根据财产类型的不同采取相应的处置方式。例如,对于房产及车辆等财产,通常需要先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然后通过司法拍卖进行变价。
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采取强制措施
执行法院可以通过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强制措施。
申请复议
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执行结案
法院通过上述措施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并通知申请执行人执行结果。
以上是借款法院执行的基本程序,具体操作中可能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有所调整。建议在申请执行前,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