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程序主要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以下是具体的程序步骤:
协议离婚
申请
双方自愿离婚,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结婚证原件
双方身份证
户口本
财产清单(包括房产、车辆、存款、债务等)
子女相关证件及抚养协议草案等
受理
婚姻登记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为三十日,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
在此期间,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领取离婚证
冷静期期满后,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
诉讼离婚
起诉
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双方就关键事项无法协商一致,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
立案
法院对起诉状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将予以受理。
庭前调解
法院通常会先进行调解,努力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开庭审理
若调解不成,则进入审理阶段,法院将依法审理案件,对双方争议焦点进行审查,并作出判决。
判决
法院根据案件情况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双方需按照判决内容执行。
注意事项
财产分割:涉及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均需得到妥善执行,如有违反,可通过法律途径申请强制执行。
证件变更:离婚后双方还需处理好相关证件的变更(如户口本婚姻状况、房产证产权变更等),确保生活回归正轨。
冷静期: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不适用于诉讼离婚。
根据以上流程,双方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离婚方式,并按照相应程序进行操作。建议在离婚过程中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