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改名的程序如下:
书面申请
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正式的书面更改姓名的申请。申请书应详细说明改名的理由。
提供证明材料
提交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以及两张一寸近期照片。
如果是在校学生或有工作单位,还需提供所在学校或单位的证明。
村委会或居委会签字盖章
将填写好的《户口登记内容变更申请表》拿到所在的村委会(乡镇)或居委会(街道)签字盖章,并请他们出具证明。
派出所审核
将上述所有材料提交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由派出所和县(市、区)公安局(一般均需3人以上)全部签署同意意见后才算办理完毕。
办理新的身份证
在所有手续完成后,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新的身份证。
更新其他证件
拿到新的身份证后,还需要到社保、医保、银行、公积金等所有有效证件的发证部门去改名字。
通知相关单位
最后,别忘了通知单位的人事部门,在人事档案中留下改名记录,并开始启用新名字。
建议
在改名过程中,确保所有材料和手续都齐全,以免耽误时间。
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或需要额外的证明,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