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徒辞职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前通知
学徒需要提前三十天(或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提交辞职报告
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到人事行政部,并领取离职手续表。
离职面谈
人事行政部会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办理工作交接
离职员工需要将手头的工作交接完毕,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部门签字
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收回公司财产
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会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工作服、办公用品等,并确认上交无误后签字确认。
财务结算
财务部会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出差报销等),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出具证明
人事行政部在收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会向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办理备案手续
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
其他人事手续
包括原单位开出退工单,并将档案转出,以及养老关系和房屋公积金等也需要一并转移。
建议:
在辞职前,学徒应详细阅读并了解公司的离职政策和流程,以确保整个辞职过程顺利进行。
尽量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并保留好相关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在工作交接过程中,与同事和主管保持良好沟通,确保交接工作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