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冻结程序的使用步骤如下:
申请
由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冻结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
审查
法院对申请进行审查,核实申请的合法性和必要性。
裁定
法院经审查后作出冻结裁定。
通知
法院向相关部门(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被冻结股权的公司发出冻结通知。
登记
相关部门进行冻结登记,限制股权的转让、质押等处分行为。
公示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股权后,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股权冻结自在公示时发生法律效力。
限制处分
冻结股权后,被执行人将不能处分这部分股权,包括不能转让、质押或直接提取股息和红利。
解除冻结
如果股权冻结是由于未履行法律义务导致的,被执行人需要履行义务后,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冻结。
申请人需要提供结案证明或调解协议书及付款凭证、股权冻结不上网公开申请书以及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删除股权冻结信息。
不影响公司经营
股权冻结并不影响持股公司的正常经营,但股东不能进行可能损害被冻结股权价值的操作,如增资、减资、合并、分立、转让重大资产或对外提供担保。
股东权利
股权冻结并不否认股东的股东身份,股东的表决权、知情权、诉权等不受限制,只是对其因股权处分而获得的财产进行限制。
建议:
在申请股权冻结前,建议详细核查相关债务纠纷,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法合规。
在股权被冻结期间,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进行可能损害股权价值的操作。
如果需要解除冻结,应尽早准备相关材料并向法院申请,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