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军人开店可以享受一系列优惠政策,这些政策旨在支持他们自主创业和就业。以下是一些主要的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
增值税和所得税减免:残疾军人从事个体经营,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退税政策:残疾军人可以根据《税法》退回50%的个人所得税。
福利企业认定:单位使用持证残疾人达到一定比例(如36%以上),可以免于交纳企业所得税。
就业保障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单位使用持证残疾人达到一定比例(如1.6%或36%以上),可以免于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交通优惠
市内交通免费:残疾军人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交、地铁等交通工具。
长途交通优惠:残疾军人乘坐长途汽车、火车和飞机可以享受半价优惠。
生活和服务优惠
门票优惠:残疾军人可以享受一些著名景点的门票优惠,如免费或半价。
水电煤气费用优惠:安装电话、水、燃气只收取工本费。
创业扶持
创业培训和指导:残疾军人可以参加创业培训和指导活动,提升创业能力。
创业孵化基地:各地设立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提供免费的注册、减免税费等政策和服务。
医疗保障
医疗优惠:残疾人在医疗机构就医免收挂号费,特困残疾人在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补贴。
建议残疾军人在开店前,详细了解并咨询当地的相关政策,确保能够充分利用这些优惠政策,降低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