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重组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行业定位要求
拟购买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或者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者上下游。
资产条件
标的资产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
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4亿元;
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1亿元。
财务指标
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
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者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结案的;股票被实施风险警示(包括*ST和ST)的;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
独立财务顾问的执业能力和执业质量评价结果为A的列入快速审核类。其他中介机构及经办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者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且实施完毕未满12个月的,不得列入快速审核类。
重组项目属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1-12中所列行业产业,且交易类型为上市公司同行业或上下游并购的,列入快速审核类,但构成重组上市的除外。
这些条件旨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和维护市场的公平秩序,同时促进创业板公司不断转型升级,支持符合国家战略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资产在创业板重组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