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替换程序通常涉及以下步骤:
市属事业单位(接收单位)
在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中确定新接收人员信息。
报主管部门审核。
增人方式选择“其他”,拟任职务(岗位)填写“暂保留”。
待今后领导职务、聘任岗位等调整到位后,由事业单位将实名制系统信息更新到位。
主管部门
在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中审核所属事业单位新接收人员信息。
按照归口管理原则,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审批。
涉及更名的事业单位
原在编人员不重新办理进人审批手续。
报名时工作单位变动
以现工作单位为准,在填写工作单位项目时,只填写现工作单位的名称。
如果有履历项目,将相关学习、工作经历按要求分段填写在相应的表格中,使基本信息更加完整。
建议:
确保在填写所有表格时,信息准确无误。
对于职务(岗位)的填写,先填写“暂保留”,待后续信息更新后再进行更改。
保持所有信息的更新,以便在需要时能够迅速提供最新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