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报废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报废
机动车所有人需携带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及机动车号牌,前往就近的报废车资质企业或车管所领取并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对已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或经检验认定符合报废标准的车辆,车管所会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
送交车辆
车主持《汽车报废通知书》到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或车管所送交车辆。
车辆解体
回收企业或车管所对车辆进行解体,具体操作包括发动机与车辆分离、打破发动机缸体、割断车架底盘等,并进行照相,开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并支付残值。
办理报废手续
车主携带所有相关证件及手续,包括《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报废汽车注销证明》、车辆解体照片等,到车管所办理车辆注销手续。
车管所进行“销户”处理,注销后车辆不再有上路行驶资格,车主也不能再使用该车辆号牌。
环保处理
回收企业需对不可再利用的零部件进行无害化处理,并登记上报环保部门,确保处理符合环保要求。
建议在办理汽车报废手续前,车主应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和证件,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