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
准备材料:根据补贴类型,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如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明、装修合同、付款凭证等。
网上申报:登录当地政府的网上服务系统,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申报。
提交材料:将申报材料提交至相关部门,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社部门等。
填写申请表:到当地人社部门领取并填写灵活就业补贴申请表等相关表格。
受理
审核申请:相关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申请是否符合条件。
受理通知:对于资料齐全且属于补贴对象范围的,出具《受理回执》;对于资料不齐全的,出具《一次性补正材料告知书》;对于不属于补贴对象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回执》。
审核
初审: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相关部门在受理之日起进行初审。
复核:区(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复核,并可委托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复核。
公示:对拟补贴的对象和金额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拨付
资金预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根据各设区市常住人口规模、地区生产总值、实有住宅建筑面积进行测算,提出资金预拨分配建议并报省财政厅,由省财政厅将补贴资金预拨至各设区市。
资金发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形成本地区资金拨付清单,提交同级财政部门,市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全额发放至申请人的银行账户。
抽查与退货
随机抽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开展随机抽查,可委托第三方进行抽查,也可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踏勘等方式对申报情况进行抽查。
退货处理:申请人申请补贴后退货,导致补贴额度或补贴基数发生变化的,须第一时间主动向申请单位说明,撤回申请、返还相应已获补贴。
领取
领取通知:审核通过后,相关部门会通知申请人前往领取补贴,并告知领取时间和地点。
签收领取:前往指定地点后,办理相关手续并签字确认领取补贴。
监督检查
资金使用检查:领取后,相关部门可能会对个人使用补贴资金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规定。
请注意,以上流程仅供参考,具体操作步骤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补贴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在申请前详细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政策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