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开店可以享受一系列优惠政策,具体包括:
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
工商部门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对经营困难的残疾人免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市场管理费、年检费等,并在场地、摊点、摊位等方面提供方便。
税收优惠政策
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残疾人取得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困难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创办的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
贷款支持与资金补贴
残疾人可以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残疾人创业可以获得政府提供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有一定的国家政策支持。
各地政府对残疾人创业提供不同的资金补贴,如北京市对自主创业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残疾人给予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创业扶持,对租赁场地的,政府会按照最高不超过2万元的场地租赁费。
场地与设备支持
政府优先提供店面并适应减免店面租赁费用待遇。
残疾人创办的企业,在设备投资、房屋租赁等方面可获得财政补贴。
其他支持服务
政府提供管理咨询、技能培训、技术开发和市场营销等支持服务。
残疾人注册公司地址的租赁费用有最高2万元的政策扶持。
这些优惠政策旨在帮助残疾人降低创业门槛,提高创业成功率,并通过多种形式的扶持,增强其自主创业的能力。建议残疾人创业者及时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顺利开启自己的创业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