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职务任免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出调整配备建议
根据班子建设的需要和有关规定,提出调整配备的初步意见,填写《请示报告卡》,报部领导审定。
制定工作方案
按照部领导批示精神,制定详细、周密的实施方案及有关配套材料和表格。
进行民主推荐
按《干部任用条例》和工作方案的规定,开展民主推荐或民主测评工作。
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结合班子建设的实际需要,填写《请示呈报卡》,提出考察对象建议人选。报部务会议集体讨论,确定考察对象。
组织考察
抽调有关方面人员,组成考察组,赴工作地开展考察工作。
提出任免建议
根据考察情况,结合班子建设的实际,填写《请示呈报卡》,提出有关人选的任免建议。经分管副部长、部长审定后,提交部务会议集体讨论。
讨论决定
根据部务会议讨论精神,填写《请示呈报卡》。提请市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需召开全委会表决的任免事项,准备召开全委会或征求意见的有关材料,进行表决。由省委或省委组织部管理的干部,及时向省委组织部报送有关任免材料。
谈话、宣布、发文、接转工作关系
及时向干部监督科提供需公示任职人选的有关情况。起草谈话名单等材料,进行干部任免谈话的有关工作。
建议
确保程序合规:在审议职务任免程序时,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确保每一步骤都合法合规。
充分征求意见:在民主推荐和考察过程中,要广泛征求意见,确保人选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保密工作:在任免过程中,涉及敏感信息的部分要进行严格保密,防止信息泄露。
及时沟通:在整个程序中,要保持与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及时沟通,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和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