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申请盖房的程序如下:
提出书面申请
农户需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交书面申请,包括《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和《农户宅基地使用承诺书》。
村民小组讨论公示
小组收到申请后,召开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公示。无异议后,小组签署意见并报送村级组织审查。
村级组织审查
村级组织审查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确认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并征求四邻意见。审查通过后,村级组织签署意见并报送乡镇政府。
乡镇受理审核
乡镇政府相关部门(如农业农村部门、自然资源部门)联合审查申请材料,确认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合理布局要求和面积标准等。
乡镇政府审批
乡镇政府根据多部门联审结果,对农民宅基地申请进行审批,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县级政府备案
乡镇政府将审批情况报县级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备案。
现场核对与尺寸测量
乡镇政府派人现场核对宅基地位置、大小、边界,确保不超标、不违规。动工前,村里再量尺寸,确保不超标。
验收与发证
房子盖好后,村里进行检查,通过后发放房产证,房屋正式归申请人所有。
建议在申请过程中,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严格按照流程操作,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