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农村医保的报销程序如下:
普通门诊报销
参保人因日常小病小痛到全省范围内的二级及以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可享受普通门诊报销,也就是普通门诊统筹。
住院报销
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可凭有效证件和医疗费用清单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报销。
区外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出院结账时可直接刷卡报销。
市外2级及2级以上公立医院:参保患者应在出院后的3个月内,带齐医疗费用原始发票、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出院小结、门诊病历、医疗卡、患者身份证、户口簿、经办人身份证到区行政服务中心新农合窗口报销医药费用。
特殊病种门诊报销
持2级及2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病例以及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医疗机构证明书等资料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审批表向新农合业管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其门诊医药费用可以列入新农合基金的报销范围,可按照住院报销标准以年度为单位进行报销。
意外伤害住院报销
出院后需要提交有户口所在村(居)签字盖章的意外伤害引发的原因确认证明以及医院的病案记录。对于无法提供有效证明及记录的,不予受理。一旦经过新农合调查、审核之后,一旦属实则予以报销。如果责任是由第三方负责的,是不予报销的。
申报与登记
灵活就业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医疗保险局办理早报、登记手续。经审查合格后,办理医疗保险证、卡和专用处方本。
费用垫付与报销
参加合医人员住院或特定疾病门诊患者在定点医院看病,可以实时联网结算报销。如因其他原因不能实时结算,需先自行垫付医疗费用,并向医院索取疾病诊断证明、医院收费发票、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带备医院资料和参加合作医疗资料、身份证或户口簿、银行存折(卡)并填写好合作医疗报销呈批表,由村委会审查并加具意见,必须在次年3月31日前到合医办办理,逾期不再办理。
建议:
参保人员在就诊时尽量选择定点医疗机构,以便于实时联网结算报销,减少后期报销的麻烦。
对于特殊病种和意外伤害等情况,需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尽快完成报销手续。
参保人应妥善保管好所有就医相关的资料,如住院发票、费用清单、出院小结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